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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规范交纳农药登记费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5 生效日期: 2003-12-25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自开办农药登记资料邮寄受理业务以来,我所收到许多单位从银行或邮局汇来的登记费用,但其中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登记交费工作,特此如下说明:   1、农药登记收费标准为临时登记每个产品为500元,正式登记每个产品为2500元,分装登记每个产品为500元。请不要附加任何其它费用。
  2、邮寄资料的,应将农药登记费从银行汇款,请不要从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药检所开户银行及帐号:北京农业银行朝阳支行040101040003558。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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