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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征兵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29 生效日期: 2005-10-29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发布文号: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5 年冬季征兵命令》,西藏今冬征兵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便于广大适龄青年了解征兵有关政策,积极报名应征,现将今冬新兵征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户口在我区,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文化程度,现实表现较好的适龄青年,均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报名。
  2、农业户口男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可征集部分小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非农业户口男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可征集部分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
  3、女青年的征集,只限200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4、军队(含武警ぉ干部子女符合应征条件的,持团以上单位介绍信及应征报名有关手续,到户口所在地征兵办公室报名登记。
  二、征集年龄
  1、男青年为2005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2岁。
  2、女青年为2005年年满18至19岁。
  3、根据本人自愿,2005年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5 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ぉ毕业的男青年也可报名应征。
  三、征集条件
  1、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1、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文化测试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ぉ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2、自治区党政机关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西藏大学,区直厂矿和企业、事业单位,中直机关和拉萨驻军单位的适龄青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直接征集。
  五、应征报名有关事宜
  1、全区征兵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7日。各地(市ぉ、县(市、区ぉ适龄青年参加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由所在地(市ぉ、县(市、区ぉ征兵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自治区党政机关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区直厂矿和企业、事业单位,中直机关和拉萨驻军单位的适龄青年,于11月1日至4日,持户口卡(簿ぉ、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介绍信、派出所介绍信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自治区征兵办公室(拉萨市朵森格路1号,西藏军区第二招待所院内ぉ报名。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的报名时间安排为:11月1日高中毕业的男青年报名;11月2日初中毕业的男青年报名;11月3日女青年报名;11月4日军队干部子女报名。
  3、自治区党政机关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区直厂矿和企业、事业单位,中直机关和拉萨驻军单位的适龄青年,以地(厅ぉ级行政部门为单位,由本单位保卫部门同志持单位介绍信统一组织报名,保卫部门的同志要自始至终参与征兵工作,主要负责组织本单位适龄青年参加征兵报名、体检、政审、送兵等工作。
特此通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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