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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取消加拿大籍BlakeGlendenningSibbitt先生和AshleySaraRamsden女士外教资格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31 生效日期: 2006-07-31
发布部门: 陕西省外国专家局
发布文号:
    加拿大籍教师Blake Glendening Sibbitt先生,1981年9月7日出生,护照号码:JP251978。该教师于2005年11月29日与西安市雁塔区吉的堡少儿英语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聘期从2005年11月29日到2006年11月28日。
  该外教在学校任教初期表现尚可,但是在试用期后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工作懈怠,教学态度恶劣,不能完成学校交付的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外专局《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 十六 条、第四章第 二十三 条规定,校方终止其聘用合同。
  加拿大籍外教Ashley Sara Ramsden女士,1982年3月8日出生,护照号码:JP249179。该教师于2005年11月29日于西安市雁塔区吉的堡少儿英语培训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聘期从2005年11月29日至2006年11月28日。《外国专家证》号:陕地区字05221号。
  该外教于2006年7月17日无故不到校上课,并私下与西安其他学校签订任教合同,根据国家外专局《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天规定,校方终止其聘用合同。
  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决定取消Blake Glendening Sibbitt先生和Ashley Sara Ramsden女士其外籍教师资格。并声明Ashley Sara Ramsden女士《外国专家证》作废。 特此通报。 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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