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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商务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30 生效日期: 2006-03-30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宁商(改)发[2006]124号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局)、国有资产监督委(局)、环保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商改发[2005]655号),现就我区住宿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创建绿色饭店作为住宿行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内容之一
  近几年,我区住宿业在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发展旅游经济、满足各类商务活动和展会等多方面需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住宿业经营方式已经渗透到经济活动的各领域,成为服务经济发展、影响社会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住宿业能否节约资源、节能降耗以及保护环境,不仅对节约社会经济运行成本、企业生产成本起到积极作用,而且对住宿行业降耗增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着积极而长远的意义。各地商务、发展改革、国资监管、环保、旅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好《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精神,处理好以人为本与节约发展、服务措施与满足消费需求的关系,充分认识在住宿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好职责。

  二、突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我区今明两年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主要目标是:引导企业以建立节约长效机制,以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方向,认真组织实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建立资源采购和使用节约制度,落实节能措施,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创建绿色饭店,力争到2010年全区创建100家达到国家标准的绿色饭店,地级城市绿色饭店均要达到10家以上。
  (一)引导住宿企业落实节约资源各项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引导住宿企业积极开展节约电、水、煤、油和燃气等资源活动。要指导和检查企业采取供电系统节能、空调系统节电、新风系统节电、蒸汽系统节能、公共照明节能、公共设施节能、餐饮设备使用节能和洗衣设备使用节能等多项措施和落实情况。要检查住宿企业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标准,使用高效节能产品,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有效使用;要求住宿企业实行用水定额标准和责任制,积极推广先进的节水措施,制定节水方案。
  (二)引导住宿企业保护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引导住宿企业发展环境友好型城市;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培训计划;指导企业在住宿环境显要位置建立对客绿色宣传告示,鼓励客人参与环保活动;监督企业执行污水排放、锅炉烟尘排放、环境噪音与振动控制、室内空气质量、客房内空气质量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指导企业建立垃圾处理制度,在适当的区域实施垃圾收集回收利用措施。
  (三)引导住宿企业改造设施设备,积极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相关部门要鼓励企业增加投入改造设施设备,支持引资改造组建多元投资企业;协调有关单位,帮助企业解决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和技术引进创新问题。

  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创建绿色饭店活动
  各地要建立以商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国资监管、环保、旅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协商、共同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和引导住宿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今年下半年自治区组织召开“创建绿色饭店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住宿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经验和成果,对先进企业给予表彰和宣传。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工作分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将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在4月25日前传达到各住宿企业,在“五一”长假期间在全区启动实施创建活动。
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质监局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
商改发[2005]6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有资产建都管理机构、环保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1225号)安排,现将推动住宿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住宿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国住宿业发展在促进对外开放、发展旅游经济、满足商务和会展等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住宿业经营方式已经成为能够影响社会消费行为的因素之一。为推动住宿业节约资源、节能降耗以及保护环境,促进住宿业在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树立节约与环保理念,引导行业转变增长方式,培育社会节约消费风尚,有必要在住宿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
  倡导和创建节能环保健康型的绿色饭店也是国际住宿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各地商务、发展改革、国资监管、环保、旅游、标准化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在住宿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活动的原则和目标
  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原则是:政府加强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组织,住宿企业实施创建,社会公众参与,全面促进住宿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主要目标是:引导住宿企业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树立绿色经营管理理念,建立节约长效机制,以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方向,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创建绿色饭店,力争到2010年全国创建10000家绿色饭店。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住宿企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以及创建绿色饭店活动必要性的宣传,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住宿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创建绿色饭店的社会氛围,调动住宿企业创建绿色饭店的积极性。
  (二)引导住宿企业节约资源。各相关部门要引导住宿企业开展节约电、水、煤、油和燃气等资源活动,严格执行各地制定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标准,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有效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消耗。
  (三)引导住宿企业保护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引导住宿企业发展环境友好型建设;在经营中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各类用品过度豪华包装;控制污水、烟尘以及废气的排放,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等等。引导住宿企业建立绿色管理制度,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员工环保意识。
  (四)引导住宿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各相关部门要引导和支持住宿企业在建设和改造中广泛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为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活动提供信息服务;要搭建服务平台,引导节能环保厂商推介技术和产品,支持住宿企业对耗能大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降低消耗。
  (五)组织实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为指导住宿企业创建绿色饭店,国家将统一制定绿色饭店标准,各地要开展相关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六)发挥示范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住宿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经验和成果,组织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绿色行动论坛等活动,促进住宿业开展经验交流。要树立行业典型示范单位,以典型示范带动住宿企业创建绿色饭店,并对在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中的先进企业给予表彰和宣传。
  四、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引导和推动住宿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
  商务、旅游部门要积极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指导住宿企业创建绿色饭店,树立典型示范,对先进企业进行表彰。
  发展改革部门要研究创建绿色饭店的支持政策体系,组织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将创建绿色饭店纳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实施方案。
  国资监管机构要引导国有大型企业所属住宿企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
  环保部门要引导住宿企业优化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排放,组织环保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根据住宿行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的实践经验,尽快制订绿色饭店国家标准,标准化管理部门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
  各地要认真制定引导和推动住宿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对住宿行业发展方向的研究,引导住宿业优化行业结构,切实转变粗放型发展方式,促进我国住宿业全面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通知。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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