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保监中[2006]73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请示》(平保产辽分发[2006]4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沈阳汽车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许可证编号及代理险种见附件。
二、华夏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本溪市山城亚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已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三、你分公司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你分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代为办理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将许可证及时转交申请机构,督促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许可证编号及代理险种清单
二OO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