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卫函[2006]118号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怀化制浆工程指挥部提交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由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年产40万吨漂白硫酸盐木浆及14万公顷原料林基地林纸一体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报告编号:LYP-2006-011)。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氨气、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高毒物品及γ射线职业危害,为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该项目在下阶段设计中要对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设置、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列支等方面补充和完善;要制定硫化氢、二氧化硫、甲醇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要对职业卫生防护工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卫生部认证的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与评价工作。 此复。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