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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30 生效日期: 2006-07-30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6]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郑州市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和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全面掌握我市依法管地、用地的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增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管地和单位、个人依法用地的观念,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郑州市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监察、建设、财政、规划、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郑州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郑东新区管委会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市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各县(市)、区专项行动的开展,督促检查指导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由市国资源局局长马耀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杨庆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实施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排查阶段(2006年8月初至8月底)
  排查方法:采取自查和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查处工作。在各县(市)、区自行查处的基础上,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国土资源厅将进行检查验收。排查范围:主要排查2003年以来的土地违法行为及2003年以前没有查处到位的土地违法行为。
  排查内容(共七大类):
  1.市场类:一是各类建材市场;二是各类汽车销售市场;三是各类农资市场;四是各类果品、蔬菜及水产市场;五是各类工业小商品市场;六是各类纺织品市场;七是各类家电市场。
  2.企业类:一是各类工厂;二是各类公司;三是家具、饲料等各类加工厂。
  3.房地产开发类:一是集体土地直接进入房地产开发;二是城中村改造占用农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三是与房地产商联营联建进行房地产开发;四是擅自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用于商业或住宅开发。
  4.物流仓储类:一是租地建库房出租行为;二是村集体建库房对外出租行为;三是个人在承包地上建库房出租行为;四是各类配送站点、加油站及停车场。
  5.培训办学及医疗机构类:一是各类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二是各类私立学校及幼儿园;三是各类医院、卫生院。
  6.休闲娱乐类(主要是以经营农业项目为名的休闲娱乐):一是各类旅游项目;二是各类餐饮项目;三是各类娱乐及洗浴项目。
  7.其他土地违法行为。
  8月23日前各单位将排查情况汇总后,填写《郑州市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排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依法处理阶段(2006年9月初至11月)
  对排查出来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区分违法性质,及时予以立案,依法进行处理,真正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在处理中,对于主动停止土地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的,可以免予处罚;对土地违法行为轻微,造成危害较小且能主动配合处理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于典型案件要公开从严处理,真正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12月)
  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分阶段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情况,12月份,接受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此次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是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我市当前土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对此项工作也十分重视。为此,市人民政府对开展专项行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清当前国家和我省在土地管理工作方面的严峻形势,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面理解我市当前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立必胜的决心和信心,确保此次集中查处土地违法专项行动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查处专项行动,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政治强、业务精的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装备保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此次专项行动涉及我市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合理分工,涉及的相关部门要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和准确理解本通知精神,按时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各种情况。
附件:郑州市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排查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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