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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清理整顿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10 生效日期: 2006-07-10
发布部门: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烟草专卖局制定的《清理整顿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十日
清理整顿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为规范三亚市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涉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06年7月15日起到2007年7 月15 日止,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国家、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合法权益为宗旨,尽早实现市政府提出的“为把三亚早日建设成为世界著名、亚洲一流的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和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努力实现“三亚市场无假冒卷烟、无走私烟”的目标;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有效树立我市国际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全社会烟草专卖法律意识及消费维权意识,增强卷烟零售商户的守法经营观念。
  (二)依法查处一批非法制售假冒卷烟及贩卖走私烟等大要案件,摧毁一批涉烟违法犯罪网络,严惩一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
  (三)基本杜绝全市范围内的无证经营行为,销售假冒卷烟、走私卷烟和非渠道卷烟行为。
  (四)依法查处一批卷烟制假窝点。
  (五)确保我市卷烟市场净化率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烟草产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为国家和政府上缴的烟草利税明显增加。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清理整顿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全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佩琪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可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江波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蔡仁武  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明德  市交通局局长
  王裕雄  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局长
  郑通卫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冯洪朝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林尤才  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朱贻宝  三亚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吴关诗  三亚地税局副局长
  陈明纠  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韩 俊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娜  市监察局副局长
  全志雄  市物价局局长
  王裕东  三亚海关副关长
  陈远征  三亚武警支队参谋长
  张维涛  凤凰机场派出所所长
  符家胜  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三亚公司
  吴海强  三亚海事局副局长
  全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冯洪朝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8869886
  四、职责分工
  (一)市烟草、公安、工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依法清理全市卷烟市场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
  (二)市烟草、公安、税务、旅游、物价、质监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和特产店贩卖假烟、走私烟和非法渠道卷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烟草、公安、交警、边防、海关、机场公安、交通、汽运、港监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通过公路、航空、码头、货运站、物流配送中心非法运输、经营假烟、走私烟和非法渠道卷烟的行为。
  (四)市烟草、公安、工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制售假烟、贩卖走私烟案件,有效打击制售假烟、贩卖走私烟等违法犯罪行为,破获制售假烟、贩卖走私等涉烟违法犯罪网络。
  (五)市烟草、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卷烟制假窝点。
  (六)市综治办、打私办和烟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负责落实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负责对专项行动情况组织检查、考核等。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6年 7 月 8 日一2006年 8月1日)
  1、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市场清理整治、特别场所整治(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特产店)、非法运输渠道整治、制售假烟窝点和地下配送网络打击各小组制定出各小组的整治方案,情况处置组由烟草、综治办、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2、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方案,适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
  3、市烟草专卖部门制定烟草专卖市场整治宣传提纲,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
  4、市烟草专卖部门组织召开零售户座谈会,发放告知书,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和有关法律法规
  5、各执法单位对卷烟市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8 月 2 日一2007年6月 15日)
  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要突出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一是2006年 8 月 2 日至2006年11 月 15 日,重点抓好中秋、国庆两个节日期间卷烟市场的净化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二是2006年 11 月 16 日至2007年3 月 5 日,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三个节日期间高档卷烟销售市场,清查高档卷烟回收点,重点整顿旅游卷烟消费点,净化旅游消费市场;三是2007年 3 月 6 日至 6月 15 日,重点抓好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劳动节前后的整治行动,并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烟草专卖法法规宣传活动,巩固提高市场整治成果,参加三亚市消协组织的公开焚烧假烟行动,宣传大要案件查处及抓捕追刑工作成果。
  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任务:
  1、根据排查情况,对无工商营业执照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符合条件的,烟草部门要及时办理入网销售手续,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范围。
  2、规范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特产店、车站、码头等场所卷烟零售户的进货渠道,依法查处涉烟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配货站、物流中心涉烟经营活动的监控,依法查处非法贩运卷烟行为。依法打击销售假冒卷烟和走私烟行为,依法取缔影响极坏、屡教不改的违法经营重点商户,打击非法地下窝藏点和配送线及涉烟违法犯罪网络。
  3、专项行动查获的涉烟案件,凡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按照法律程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阶段(2007年 5 月16 日一2007年 6 月1 日)
  工作组各部门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07年 5 月30 日前报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
  在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卷烟市场日常管理的有效途径,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建设和完善卷烟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是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和谐稳定大局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和谐三亚”、“诚信三亚”,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实现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联合办案的强大威力。要加强与周边区(市)协作,增强打击合力。
  (三)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对作风粗暴甚至执法犯法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整治行动要做到教育和打击相结合。要依靠广大合法零售户,团结、教育基本守法零售户,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大户,动员社会力量,破除涉烟违法犯罪网络。
  (五)调整卷烟结构,增加有效供给。烟草部门要密切配合此次整治行动,加快调整结构,有效组织货源,增加适销对路卷烟的市场投放,提高市场占有率。
  (六)整治行动期间,各专项行动小组要适时把行动成果及时报送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烟草专卖局
200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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