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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向中小学生开放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15 生效日期: 1999-12-15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技[1999]11号

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肩负着发展我国基础科学研究和培养高层 次人才的重要任务。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向中小学生开放,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 现将《关于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向中小学生开放的意见》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进展情况和主要经验及时报我 部科学技术司和基础教育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 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从2000年秋季起,高等学校的 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要逐步向中小学生开 放。为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等学校肩负着提高我国科学技术研究水平和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建设人才的重任, 同时也有义务为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贡献力量。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在不影响本身教学、科 研任务的前提下,应该定期向中小学生开放,对中小学生进行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科学意 识的宣传和教育。

  二、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对中小学生开放的主要任务是:向中小学生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使他们了解我国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成就及发展趋势;引导学生树立科学观念、崇尚科学 精神,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逐步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有条 件的实验室可探索与中学的'研究性学习'相结合,组织少量高中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实验活 动。

  三、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除有特殊要求(包括在保密方面的特殊要求)外,一般都应向 中小学生开放。为保证重点实验室正常的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对中小学生开放一般 可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内。

?  四、高等学校的重点实验室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安排中小学生的参观活动;重 点实验室要有专人根据中小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讲解或介绍(可印发简单的书面介绍材料) ,引导学生有序的进行参观。鼓励著名专家教授亲自为中小学生讲授科普知识。对于节假日 接待学生参观的教师,有关高等学校应按学校的规定给予适当的补贴。?
  五、对中小学生开放的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可根据其开放的实效,命名为中小学校外 科技教育基地,纳入优秀校外教育基地的评选系列(有关优秀校外教育基地的评选办法将单 独制定)。?

  六、大中城市的中小学校,要把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生(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 参观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作为对学生进行科技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计划。

  七、中小学生参观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校 要在年终将下一年度参观实验室的学生人数、年级和要求参观的高校及实验室类型报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参观学校、参观人数及高等学校接待参观的能力,统一 协调并商有关高等学校同意后作出具体安排。为保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正常工作秩序, 中小学校不得自行到高校联系参观事宜。

  八、中小学生参观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应该免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中小学 生参观人数和高等学校接待参观的人次,适当给予有关高等学校一定的经费补贴。

  九、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应该充分重视对中小学生开放的工作,积极与市(区)教育行政部 门配合。教育部将把对中小学生开放纳入对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考核的指标体系,并对工作 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十、高等学校的其它省(部)重点(开放)实验室也要创造条件积极向中小学生开放,有关 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和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给予必要的支持。
199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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