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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3年10月纳税申报期网上申报若干事项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14 生效日期: 2003-10-1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一、关于2003年10月纳税申报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03年10月纳税申报期网上申报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下午17:30,内外资所得税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下午17:30。
  二、关于纳税人预留出到银行的缴税时间
  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以银行收讫章时间作为滞纳金计算依据,而不是以申报日期为计算依据,请纳税人务必提前预留出到银行缴税的时间,以免形成滞纳金。
  三、关于对本期网上申报不成功的纳税人暂时通过手工申报的方式进行处理
  本期网上申报不成功的纳税人,请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到税务局进行处理,本期申报暂时通过手工申报方式处理,同时也应预留出到银行缴税的时间,以免形成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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