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上海市南汇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和《计量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上海市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的要求,经我局组织考核,你所通过了食品类169项产品及相关参数检测能力的审查验收和计量认证扩项评审,我局批准予以扩项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你所自发文之日起,可以在验收的检验产品范围内(见附件)开展工作,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我局的监督和指导。
2.你所通过扩项评审的附表随后颁发。
你所要继续抓好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检验手段,保证出具公正、科学、准确的检验数据。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年8月30日 附:验收的主要检验产品范围表
质检机构 名称 |
审查验收证书号 沪质监验字( )号 |
有效期 |
验收的主要检验 产品范围 |
上海市南汇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
108 |
2006.8.29 ~ 2007.10.27 |
食品类 169项产品及相关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