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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退款事项公示2003年第9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26 生效日期: 2003-11-26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交通部水运司
  北京佐川急便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SAGAWAEXPRESS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 (LOGISTICS) CO.,LTD.)申请撤消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退还其保证金及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条规定,现对北京佐川急便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退款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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