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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科技处关于使用新版报关委托书的重要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25 生效日期: 2004-11-25
发布部门: 北京市商务局科技处
发布文号:
各有关企业:   近期接到中国海关总署2004年第35号公告,自2004年12月1日起,各进出口企业将统一使用新版报关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进行报关。新版规范格式的委托书一式三联,无碳复写,客户存留一份,DHL留存一份,报关使用一份(海关留存),背面附有通用条款。海关总署相关文件已经扫描到运单号为3322462076的CIA中,请上网查询,并要求客户仔细阅读。
  请各软件出口企业速到十八里店朝阳口岸北京报关协会处购买新版报关委托书(十八里店海关地址:北京市东四环南路甲一号联系电话:65395400)。因未及时购买造成的损失及报关延误等严重的后果,由各企业自己承担。
  新版的委托书请客户必须加盖公章或在北京海关备案的图章,并如实填写委托书有效期、委托方、主要货物名称、HS编码、进出口日期、贸易方式、原产地/货源地、传真电话、其他要求、经办人签章、联系电话、被委托书(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如因未填写以上内容或填写不规范所造成的货物延误,请企业自行负责。
北京市商务局科技处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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