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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评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各环评单位200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情况,更好的总结经验,安排2005年的工作任务,请各环评单位对200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总结,于2005年1月14日前报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
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2004年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情况、证书管理情况、人员情况、2005年工作计划及对我市环评管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应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总结经验,找准问题。不得迟报、漏报。
联系人:杨芳
电话:68717268(兼传)
Email:hpc@bjepb.gov.cn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