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26 生效日期: 2006-01-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环保局: 
  经研究,现将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有关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轻型汽油车(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简易工况法检测收费标准为每车次75元。 
  轻型柴油车(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自由加速烟度法检测收费标准为每车次10元。 
  重型柴油车(总质量大于3.5吨)自由加速烟度法检测收费标准为每车次10元。 
  重型汽油车(总质量大于3.5吨)双怠速法检测收费标准为每车次20元。 
  二、各检测站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在检测站收费处明显位置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市物价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