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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落实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05 生效日期: 2006-07-05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文号: 内劳社办字[2006]151号

各盟市劳动保障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局:
  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6]113号)要求,多数盟市已经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部分盟市已经着手制定具体办法,但目前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与年底突破10万人的目标仍有一定的距离。为切实落实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确保目标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并督促所辖各统筹地区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的政策要求和《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指导意见》(内劳社办字[2006]105号),尽快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办法。7月底前,各盟市本级都要出台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
  二、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各盟市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农民工底数的基础上,层层分解农民工扩面指标。制定农民工参保月调度计划,明确每月的扩面目标、扩面重点和具体措施。要抓住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契机,强化社会舆论氛围,实现突破。7月底前,各盟市要完成全年扩面指标的40%以上。
  三、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专项统计上报工作。按照社会保险统计要求,必须在7月底前,将辖区历年以各种形式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全部纳入统计范围。厅里将实行月通报制度。
  四、根据国家劳动保障统一部署,各盟市劳动保障局请于7月20日前向我厅报送内劳社办字[2006]113号文件的落实情况,内容包括进展情况(历年和新参保人数、医疗待遇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五、厅里将于第四季度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进展较慢的统筹地区,要进行通报。


二○○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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