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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28 生效日期: 2006-06-28
发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皖价医[2006]189号

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院: 
  你院《关于修订医疗服务价格的请示》(院字〔2006〕29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血细胞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是《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中未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通过成本审核,结合我省实际,现核定血细胞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250401031)CD3、CD4、CD8每个抗原检测的收费标准为45元,CD(16+56)抗原检测的收费标准为50元。 
  全省各医疗机构不得突破上述收费标准收费,本文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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