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大政办发[2006]1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大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力度,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大连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在区市县筛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过检查和审核,报请市政府同意,认定大连迪利食品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为第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予以公布。
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中一件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将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要任务,通过订单农业或基地加农户等方式,搞好产销衔接和生产技术服务,与农民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带动农户的能力;要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切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促进重点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监测管理,建立健全竞争和淘汰机制,对于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附件:大连市第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六年二月十日
大连市第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大连迪利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舒力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华联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北国庄园酒业有限公司
大连东海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四达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丰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东马屯果业有限公司
大连真心罐头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雪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
大连新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中良畜禽有限公司
大连韩强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兴洋海产有限公司
大连华侨种猪场
大连安心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长海丰益水产有限公司
大连富康源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