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筑府办发[2006]1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贵阳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开学前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新机制顺利实施。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贵阳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贵州省《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八字方针,坚持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均衡教育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为主题,以'改革教育体制,健全保障机制,推进依法治教'为重点,制定了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在中央和省的支持下,我市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在2000年实现'双基'达标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工作,通过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三小'工程以及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等等,使我市的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到2005年末,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7.3年提高到了8.8年。
但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尚存在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总体保障水平低、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的发展。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必须从理顺机制入手,建立起保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国务院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必要手段。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对象及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实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注意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二是经费按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三是摸清底数,不遗漏一人,不滥发一人的原则;四是全面铺开、适度倾斜、确保运转的原则。
(二)'两免一补'的对象及内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部分学生免书费及提供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
(1)全市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按贵州省农村中小学学杂费标准,免除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学杂费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