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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农垦)厅(委员会、局):
根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我部同意发给中国种子集团公司等79个种子企业《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具体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这些种子企业的指导、监督、管理,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坑农害农事件,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部。各种子企业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种子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有效区域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化改革,增强自身活力和发展后劲,为我国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农业部批准发放《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名单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注:广西自治区通过单位:台农种苗(南宁)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大沙田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