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批准农业部动物检疫所等单位申报的鸡新城疫灭活疫苗等三种制品为兽用新生物制品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25 生效日期: 2004-08-25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404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批准农业部动物检疫所等单位申报的鸡新城疫灭活疫苗(La Sota株)等三种制品(见附件1)为兽用新生物制品,现核发《新兽药证书》,并发布此三种制品的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见附件2)、质量标准(见附件3)、使用说明书(见附件4)。试行规程和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生产、检验、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执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农业部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新生物制品品种及研制单位名单
  新生物制品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鸡新城疫灭活疫苗(LaSota株)
  农业部动物检疫所
  三类
  犊牛、羔羊大肠埃希氏菌病、B型产气荚膜梭菌病基因工程灭活疫苗
  宁夏大学
  一类
  鸡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病二联活疫苗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三类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