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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兽医、农垦、水产、海洋渔业)厅(局、委、办),各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相关农业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法律条文释义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农业质检机构、农业行政部门等学法、用法、执法的重要参考,必须是权威部门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后,我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国务院法制办一直在积极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条文释义,估计于六月底出版,并委托中国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编辑部负责发行工作。联系人:李艳,电话:010一62138026。
但近日有人以农业部名义,以并不存在的“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为幌子,推销《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书籍,敬请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