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武政[2005]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2006年春运工作从2006年1月14日开始,到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2006年春运期间,武汉地区旅客发运量将达到1329.7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2%。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保障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同时兼顾货物运输,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更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因此,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的各项组织工作。由于春运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维真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国风、市交委主任黄蔚堂任副组长,市交委副主任张兴礼、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志钢、市城管局(市执法局)副局长罗时春、市民政局副局长王献良、市工商局副局长苑治平、市卫生局副局长李燕、市旅游局副局长陈伟华、市劳动社保局纪检组长徐良俊、武汉警备区副参谋长刘超英、武汉铁路局副局长丁孔信、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孙宜章、东方航空武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鲁晖、武汉天河机场公司副总经理甘相田、市邮政局副局长叶剑龙、省电信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安军、武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陈玉进、市交通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吴克利、武汉港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贺德安、市公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吴建勇、市交委综合运输处处长周智余为成员的市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委办公,由周智余兼任主任,负责全市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协调机制,制订春运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的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各区、各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确保春运期间旅客顺利出行,努力实现"旅客出行方便、车船航班正点、运输快捷安全、服务水平优质"的工作目标。
二、精心组织调度,科学安排运力
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要根据运量预测和今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民工、探亲、旅游流将形成叠加的特点,根据客货运输不同阶段的流量、流向,精心组织调度,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并预留一定的备用运力,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制订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以应对气候突变等情况和突发事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铁路部门要搞好运力安排和客运组织工作,根据需要,增开临时客车,开行民工专列,扩大列车编组,科学合理利用车底;公路运输部门要在统筹安排正班车、加班车和包车的同时,组织旅游客车作为春运应急力量;港航管理部门要安排好乡镇渡船,确保旅客及时渡运;民航部门要保证重点地区、旅游热线的航班运力,根据客流变化,适时安排加班、包机飞行;公交部门要加强与其他运输部门的联系,抓好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旅客的衔接疏运工作,公交车辆和出租汽车还要满足城镇居民探亲访友的出行需要。
交通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安排好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保障2006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市场供应,保障重点企业生产正常运行。特别是铁路部门要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并充分利用春节期间部分客车停运的时机增加货物运输。对节日期间集中到达的货物,各港口、车站要做好突击疏运工作,尽可能减少旅客运输对货物运输的影响。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运输有序
交通运输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春运工作的核心。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春运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春运开始前,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等部门要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严把车、船、飞机安全状况关,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船、飞机参加春运,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参加春运,遏制客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参加春运的企业及职工,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并层层落实到人。春运期间要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船、飞机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宣传教育,使其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要认真做好防寒、防冻、防滑工作,特别要加强乡镇渡口、社会客运站点、铁路道口和挂靠车辆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交通和公安部门要通力协作,继续把制止长途客车超载作为确保春运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同时要防范高等级公路上货车超载现象,确保国道和省际公路的安全畅通。公安、工商部门和驻汉部队要密切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三品")乘坐车、船、飞机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将"三品"彻底堵在站外、车(船、飞机)下,杜绝燃爆事故的发生。
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平安建设活动,加强治安管理,公安、武警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运输沿线和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确保广大旅客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宰客兔子"和其他侵害旅客利益的非法活动,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公路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要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整治,增设道路安全标志、标线,准备必要的物资和器材,制订因恶劣天气等因素造成交通堵塞的疏通方案,确保道路畅通。
四、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和谐氛围
交通运输部门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春运服务水平,营造和谐氛围;牢固树立"人民交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把春运作为检验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面貌的良好时机,深入开展以便民利民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优质服务活动,加强运输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春运车、船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坑、宰、甩、倒卖"旅客行为,未经交通运管部门许可的车、船一律不得投入春运。要坚决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要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和落实工作,铁路、航运、民航、公路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站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并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要增加便民服务项目,搞好茶水、饮食供应,保持车(船)容、站貌整洁,改善旅客候车、候船、候机环境。要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对大专院校、有组织的民工团体,要主动上门售票和提供返程票务。要在保证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保持良好的运行秩序。
五、注重环境卫生,防止流行疾病传播
冬春是呼吸道传染疾病易发季节,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的卫生防疫指导和健康宣传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狠抓交通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洁,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做好车站、码头、机场、长途汽车站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做到勤打扫勤通风,并配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各区、各部门要在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禽流感的防控工作以及禽类产品运输。卫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落实防控预案,既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又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对防控所需的物品要特事特办,确保按时限要求运抵目的地。
六、各方齐抓共管,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劳动社保、农业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继续做好民工节前返乡探亲和节后返岗复工的组织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加强对外来劳动力的宏观管理,组织好民工有序流动;民政部门要做好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口岸部门要加强联检力量,增设进出通道,加快查验速度、方便旅客出入境;城管(执法)部门要清理站前广场和进出口通道,清理占道的商业摊位,站前广场管理部门要配合铁路车站做好高峰时段的旅客候乘组织工作;商业部门要搞好旅客集中场所的副食、日用消费品供应;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和运输工具的卫生防疫工作;供电、供水部门要确保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的水电供应;石油部门要确保春运车、船、飞机的油科供应;邮电部门要确保电报、电话、邮件、报刊、包裹的及时传递;新闻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以春运组织、运输安全、典型事例为重点的宣传报道工作,弘扬正气,批评不正之风,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刊登和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安排、旅游景点状况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切实关心春运第一线职工的生活,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集中精力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各区、各有关部门的春运工作总结,要求于春运工作结束后3日内送市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