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发改能价[2005]1191号
新疆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呈报新疆电力行业电力技术监督中心工作收费标准的请示》(新电财[2005]226号)收悉。由于电力生产的整体性和特殊性,电力技术监督工作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优质运行的保障。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企业利益主体增多,电力行业技术监督服务工作势必走向市场化并实行有偿服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电力技术监督工作持续有效健康的发展,自治区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价格行为,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我们在调查、了解和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照原电力企业内部结算及外省有关收费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工作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收费标准为最高线,双方可协商适当下浮;执行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以利于协调解决。
三、电力技术监督收费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届时再重新予以核准。监督工作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自治区电力技术监督工作收费标准
项目
收费标准
发电类技术
监督
火电
1.61元/千瓦。年(装机内容)
水电
1.32元/千瓦。年(装机内容)
风电
0.92元/千瓦。年(装机内容)
电网技术监督
0.45元/千伏安。年(变电容量)
重要电力用户
0.36元/千伏安。年(用户侧变电容量)
技术监督工作主要内容
1.火力发电企业: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无功)、化学、节能、环保、
金属、热工、轮机、灰坝、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和信息共14项技术监督。
2.水力发电企业: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无功)、化学、金属、热工、轮机、水工、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和信息共12项技术监督。
3.风力发电企业: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无功)、化学、金属、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和信息共9项技术监督。
4.电网经营企业: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无功)、线损、(节能)、环保、化学、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和信息共11项技术监督。
5.电力用户: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无功和电力通信共6项技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