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政许可实行审查意见公示程序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2 生效日期: 2006-01-12
发布部门: 陕西省
发布文号: 陕建法便字[2006]1号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政许可实行审查意见公示程序的通知 
 
 
陕建法便字[2006]1号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各申请人: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厅将对厅机关实施的建设行政许可施行审查意见公示程序。厅机关在受理许可时限20 天时将审查意见在陕西省建设网(//www.shaanxij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请有关主管部门、企业、申请人查阅。企业、申请人如对公示意见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逾期不予受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企业资质情况有疑义,均可向我厅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公示期满后无疑义,我厅将正式公告审批结果,并颁发许可证书。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二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