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穗价函[2006]25号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多通道输液泵收费的请示》(二院发字〔2005〕31号)、《关于前哨淋巴导航仪收费的请示》(二院发字〔2005〕32号)、《关于开展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检测项目收费的请示》(二院发字〔2005〕52号)、《关于开展GEFS+、自闭症遗传变异筛查检测项目收费的请示》(二院发字〔2005〕57号)、《关于开展氩气刀止血项目收费的请示》(二院发字〔2005〕59号)、《关于开展耳鼻咽喉电子内镜检查项目收费的请示》(二院发字〔2005〕61号)、《关于开展床边血气分析项目收费的请示》(二院发字〔2005〕62号)、《关于开展ECO-100多模前列腺微波治疗项目收费的请示》(二院发字〔2006〕1号)、《关于开展核素粒子原治疗项目收费的请示》(二院发字〔2006〕2号)收悉。经医疗服务价格专家审议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多通道输液泵项目收费标准为5元/小时。
二、前哨淋巴导航仪项目收费标准为700元/次(手术费、材料费另计)。
三、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检测项目收费标准为120元/次。
四、GEFS+、自闭症遗传变异筛查检测项目收费标准为1000元/次。
五、由于氩气刀止血项目使用范围不明确,待重新申报使用范围后,我局再予批复具体收费标准。
六、便携式血气分析仪床边检测收费标准:7+为80元/次;5+为66元/次;3+为51元/次。
七、多模前列腺微波治疗项目暂不予立项。
八、核素粒子原治疗项目具体收费标准:125I治疗为300元/次(125I粒子原按实际耗用另计);103pb治疗为300元/次(103pb粒子原按实际耗用另计)。
九、鼻咽喉电子内镜检查项目收费标准为125元/次,不含活检费用。
以上有关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可适当下浮。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