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第6/2001號法律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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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修改《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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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月十四日第58/95/M號法令通過的《刑法典》增加第六十八-A條,行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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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A條 |
(刑罰的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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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礙法律明確規定刑罰加重之其他情節或規定,倘行為人透過不可歸責者作出事實,適用刑罰之最高限度和最低限度均加重三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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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生效 |
本法律於公佈翌日開始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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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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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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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公佈。 |
行政長官 何厚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