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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等产品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7 生效日期: 2006-01-23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商[2006]44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浙江永进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光华器材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等产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4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成本变化情况及产品之间比价关系,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优化结构,经商国防科工委,决定适当提高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等6个产品出厂基准价格,调后价格见附表。上述品种出厂指导价格允许的上下浮动幅度,仍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841号)规定,即上浮为10%,下浮为5%。 
  以上,自2006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岩石膨化硝铰炸药等产品出厂基准价格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等产品出厂基准价格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原定价 调后价  
  一、炸药  
  岩石膨化硝铵炸药 每卷100-200克 吨 4210 4580  
  每包1-9公斤 吨 4150 4290  
  每包10-40公斤 吨 4020 4150  
  一级煤矿许用膨化硝铵炸药 每卷100-200克 吨 4320 4420  
  一级抗水煤矿许用膨化硝铵炸药 每卷100-200克 吨 4460 4470  
  二级煤矿许用膨化硝铵炸药 每卷100-200克 吨 4450 4500  
  二级抗水煤矿许用膨化硝铵炸药 每卷100-200克 吨 4430 4550  
  二、雷管  
  导爆管半秒延期雷管  
  其中:1-5段 金属壳、导爆管2米 万发 12420 13700  
  6-10段 金属壳、导爆管2米 万发 13050 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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