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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13 生效日期: 2002-03-13
发布部门: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 劳社部函(2002)52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你们《北京市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单位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请示》(京劳社养文(2002)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市提出的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调整意见(见附表),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表: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批复费率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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