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司法部关于律师资格考试学历确认问题的答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27 生效日期: 2001-05-27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府转送我部《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ぉ》(黔府行复转字(2001ぉ01号函ぉ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第  条第(二ぉ款规定的“法学大专、非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系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此复。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