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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重庆名优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9 生效日期: 2004-11-19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4]34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促进农产品生产与市场对接,沟通生产者与经营者、消费者间的联系,进一步搞活我市农产品流通,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市政府决定举办中国重庆名优农产品展销会(以下简称农展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农展会于2005年1月1日至4日在重庆农业展览中心举办,会期4天。 
  二、目的及内容 
  本次农展会是为了展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双百工程”建设成效,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民增收。本次农展会的主题是:展示成果,开展交流,推动合作,促进发展。农展会主要内容: 
  (一)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展销; 
  (二)农业科技成果交易; 
  (三)农业订单签订; 
  (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输出洽谈。 
  三、参会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百镇工程”镇,有关大专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百镇工程”镇,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参展,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独组团参展。 
  四、组织领导 
  本次农展会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农办、市农业局承办,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协办。农展会设立组委会(见附件),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搞活农产品流通,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各地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届农展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准备,积极组织所属单位参展。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办事机构,解决工作经费,把办好农展会作为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方式、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各参展团要做好展间设计制作和布展工作,结合各地特点,体现本地、本单位特色,突出展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双百工程”建设的成效。各参展团的布展方案请于11月2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级各参展单位除认真做好参展工作外,还要积极组织各类农产品加工、流通、配送企业和农业科技成果用户到现场参观、洽谈和对接,并抓好农业订单的签约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精心准备,筛选2个以上项目在农展会上签约。 
  (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展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下属单位和科研院所的成果参展。农展会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请市委宣传部作出具体安排。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市政委和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要紧密配合,大力支持,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农展会顺利举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国重庆名优农产品展销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聂卫国市委副书记 
  主任:陈光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项玉章市政府市长助理 
  夏祖相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涛市农办主任 
  王越市农业局局长 
  秦敏九龙坡区区长 
  成员:刘万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也余市农办副主任 
  周克勤市林业局局长 
  张福华市乡企局局长 
  任大军市农机局局长 
  刘玲玲市供销总社主任 
  胡君烈市粮食局局长 
  王永树市农工商集团董事长 
  封毅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健市农业局副局长 
  唐昌勤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晞朦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庆良九龙坡区委副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办,由何也余兼任主任,盛娅农、王健、唐洪军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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