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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滨北公铁两用桥至朱家油坊路段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30 生效日期: 2004-03-30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
发布文号: 黑价联字[2004]14号
 
 
哈西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 
  根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和省政府2003年12月20日协调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江北松浦地区的经济发展,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保护投资者利益,经研究决定,将滨江桥至朱家屯的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一、对通过滨江桥收费站的小型车通行费由现行10元/辆次调整到8元/辆次;中型车通行费标准由13元/辆次调整到12元/辆次。 
  二、继续执行对松浦地区车辆收费的优惠政策,即:“对从事农田作业以及运送农用物资的农用拖拉机免收路桥通行费,对松浦镇从事经营性运输的车辆减半征收通行费,对镇政府及村所属单位非经营性运输的车辆暂免征车辆通行费”。 
  三、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仍按黑财综[2003]152号执行。 
  四、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二○○四年四月十五日起执行。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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