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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清东陵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14 生效日期: 2004-05-14
发布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冀价经费字[2004]第9号

唐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清东陵门票价格的请示》(唐价经费函字[2004]3号)收悉。鉴于清东陵近几年投入大量资金,对景区进行了大规模整修和开发建设,修建了环陵公路,复建了部分景点,改善了景区的环境设施。为有利于文物保护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清东陵门票价格调整如下: 
  一、清东陵景区联票价格每张90元,其中,裕陵(含地宫及裕妃园寝)门票价格每张40元,定东陵(含地宫、展馆、塑像馆和慈安陵)门票价格每张40元,定陵(含定妃园寝、孔雀园)门票价格每张8元,孝陵(含大碑楼及祭祀大典)门票价格每张20元,景陵(含大碑楼、双妃园寝及风情园)门票价格每张10元,昭西陵5元。 
  二、御佛寺门票价格由市物价局制定。 
  三、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景区要在售票处显著位置公布联票及单项门票价格,严禁强制游客购买联票。 
  四、有关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及幅度仍按冀价经费字(2002)第17号文件执行。 
  此批复自2004年5月20日起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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