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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7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获准在内地执业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22 生效日期: 2002-10-22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司法部公告2002年第10号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第70号令ぉ,经核准,以下37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获准在内地执业,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境外法律服务。公告如下:
  一、北京代表处
  1.廖绮云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LIVASIRI&CO.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范振成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1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
  1座610-611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ぉ65052618传真:(010ぉ65052620
  2.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WOO,KWAN,LEE&LO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李均雄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2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一号东方广场西三
  办公楼六一三室
  邮编:100738
  电话:(010ぉ85181928传真:(010ぉ85181595
  3.刘汉铨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CHU&LAUSOLICITORS&NOTARIES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刘汉铨(LAUHONCHUENぉ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3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灯市口大街33号
  国中商业大厦1220室
  邮编:100006
  电话:(010ぉ65229937传真:(010ぉ65229937
  4.陈韵云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VIVIENCHAN&CO.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陈韵云(VIVIENCHANぉ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4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508室
  邮编:100006
  电话:(010ぉ65227072传真:(010ぉ65226967
  5.杜伟强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W.K.TO&CO.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杜伟强
  代表:黄颖恒
  原批准日期:1996年6月2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5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3号京伦
  饭店4011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ぉ65033423传真:(010ぉ65033423
  6.香港普衡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PAULHASTINGJANOFSKY&WALKERS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NeilA.Tortey
  原批准日期:1998年6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6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 D-11-B室
  邮编:100027
  电话:(010ぉ65542740传真:(010ぉ65542726
  7.祖伟仕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JEWKESCHAN&PARTNERS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罗伯特·祖伟仕(ROBERTW.JEWKESぉ
  原批准日期:1998年2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7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 A座507室
  邮编:100005
  电话:(010ぉ65223061传真:(010ぉ65223092
  8.高露云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WILKINSON&GRIST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冯倩愉
  代表:庄天助
  原批准日期:2000年6月8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8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10层5室
  邮编:100006
  电话:(010ぉ85181521-4传真:(010ぉ85181520
  9.子子士打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JOHNSONSTOKES&MASTER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董光显(RobertTerenceTUNGKwongShienぉ
  核准日期:2002年1月9日
  许可证号:港2-00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 1座2918-2924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ぉ65052202传真:65052225
  10.的近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DEACONS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张永财(CheungWingChoi,Frankiぉ
  核准日期:2002年1月9日
  许可证号:港2-00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
  经贸城西一办公楼8层11单元
  邮编:100738
  电话:(010ぉ85182338传真:85182339
  11.蒋尚义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ANTHONYCHIANG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蒋尚义(Chiang,SheungYeeAnthonyぉ
  核准日期:2002年4月3日
  许可证号:港1-0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办公
  大楼715室
  电话:(010ぉ83915501传真:83915161
  网址:www.acp.com.hkE-mail:anthonyc@acp.com.hk
  12.严建国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NIEBEIJINGOFFICE
  首席代表:严建国(niekinkwokkevinぉ
  核准日期:2002年4月3日
  许可证号:港1-027
  二、上海代表处
  13.张叶司徒陈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VINCENTT.K.CHEUNG.YAP&CO.SHANGHAIOFFICE
  首席代表:李企伟(LEEKEEWAIFRANDぉ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09号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83号香港广场(南座ぉ806室
  邮编:200021
  电话:(021ぉ63906886传真:(021ぉ63850323
  14.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PHILIPKHWONG,KENNEDYYHWONG&CO.SHANGHAIOFFICE
  首席代表:黄英豪(KENNEDYY.H.WONGぉ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0号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841号东方海外大厦904室
  邮编:200040
  电话:(021ぉ62890222传真:(021ぉ62898248
  15.香港梁廷锵、文达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PATRICKLEONG&MANSOLICITORS&NOTARIESSHANGHAIOFFICE
  首席代表:梁廷铿(PATRICKT.C.LEONGぉ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1号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30号5楼B座
  邮编:200031
  电话:(021ぉ64330283传真:(021ぉ64330283
  16.林·任·白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AlANLAM,YAM&PE,SOLICITORSSHANGHAIOFFICE
  首席代表:林文杉(LAMMANBUN,ALANぉ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2号
  地址:上海北京西路669号东展商业大厦16楼C座
  邮编:200041
  电话:(021ぉ62718257传真:(021ぉ62718256
  17.子子士打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JOHNSONSTOKES&MASTERSHANGHAIOFFICE
  首席代表:何观乐(HOKUNLOKぉ
  原批准日期:1995年3月1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3号
  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2501室
  邮编:200120
  电话:(021ぉ62880688传真:(021ぉ62880131
  18.陈韵云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VIVIENCHAN&SHANGHAIOFFICE
  首席代表:李乔安(GeorgeRibeiroぉ
  核准日期:2002年1月9日
  许可证号:港2-003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106B
  电话:(021ぉ63879222传真:63879111
  E-mail:shanghai@vcclawservices.com
  19.普衡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PAUL,HASTING,JANOFSKY&WALKERSHANGHAIOFFICE
  首席代表:颜利(LindaL.Nganぉ
  核准日期:2002年1月9日
  许可证号:港2-004
  地址: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1105室
  邮编:200020
  电话:(021ぉ54660516传真:54660512
  网址:www.paulhastings.com
  20.李陈郑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LEECHANCHENGSHANGHAIOFFICE
  首席代表:(正在变更ぉ
  核准日期:2002年4月3日
  许可证号:港1-028
  21.郭叶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KWOK&YINSHANGHAIOFFICE
  首席代表:郭琳广(KwokLamKwongLarryぉ
  核准日期:2002年4月3日
  许可证号:港1-029
  三、广州代表处
  22.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CALLANTY.T.HOGUANGZHOUOFFICE
  首席代表:徐奇鹏(TSUIKEIPANGぉ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4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68号花园酒店
  花园大厦830室
  邮编:510064
  电话:(020ぉ83338999-830传真:(020ぉ83765692
  23.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NG&SHUNGUANGZHOUOFFICE
  首席代表:吴少鹏(NGSIUPANGぉ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5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
  1102室
  邮编:510080
  电话:(020ぉ87678613传真:(020ぉ87604340
  24.黎锦文李孟华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K.M.LAI&LIGUANGZHOUOFFICE
  首席代表:黎锦文(LAIKAMMANぉ
  原批准日期:1992年11月7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6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39号广东国际
  大酒店B附楼19E
  邮编:510095
  电话:(020ぉ83350140传真:(020ぉ83350140
  25.冯元钺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DAVIDY.Y.FUNGGUANGZHOUOFFICE
  首席代表:何继昌(HOKAICHENGぉ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7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
  大酒店A附楼15B
  邮编:510095
  电话:(020ぉ83311000传真:(020ぉ83311135
  26.的近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DEACONSGUANGZHOUOFFICE
  首席代表:徐耀生(ZEEYIUSANGDAVIDぉ
  原批准日期:1992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8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71-375号广州
  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
  二十一楼2108室
  邮编:510095
  电话:(020ぉ87785678传真:(020ぉ87770488
  27.罗夏信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STEPHENSONHARWOOD&LOGUANGZHOUOFFICE
  首席代表:何米高(MICHAELHENRYHODDINOTTぉ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19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广州
  好世界广场2809室
  邮编:510060
  电话:(020ぉ83880590传真:(020ぉ83883119
  28.简松年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TONYKANGUANGZHOUOFFICE
  首席代表:简松年(TONYKANぉ
  原批准日期:1995年3月1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0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
  大厦A15附楼15C
  邮编:518033
  电话:(020ぉ3292323传真:(020ぉ3292383
  29.劳洁仪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K.Y.LOGUANGZHOUOFFICE
  首席代表:李文邦(LIMANPONGぉ
  原批准日期:1995年3月1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1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71-375号世界
  贸易中心南塔30楼3003室
  邮编:510095
  电话:(020ぉ87693246传真:(020ぉ87757988
  30.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
  STEVENSON,WONGGUANGZHOUOFFICE
  首席代表:劳恒晃(LoHangFongぉ
  核准日期:2002年4月3日
  许可证号:港1-03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233号中信广场1704室
  邮编:519613
  电话:(020ぉ87521228传真:87521268
  四、深圳代表处
  31.萧智林温嘉璇梁达坚律师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SIAO,WENANDLEUNGSHENZHENOFFICE
  原批准日期:1993年2月12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2号
  首席代表:胡川明(HUCHUENMING.KATHERINE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文锦北路2号文锦广场文盛
  中心804室
  邮编:518000
  电话:(0755ぉ5628619传真:(0755ぉ5628620
  32.希仕廷律师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HASTINGSSHENZHENOFFICE
  首席代表:江润红(KONGYUENHOONGぉ
  原批准日期:1993年2月6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3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2105号中建大厦11楼
  邮编:518000
  电话:(0755ぉ2175288传真:(0755ぉ2175168
  33.简松年律师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TONYKANSHENZHENOFFICE
  首席代表:简松年(TonyKanぉ
  核准日期:2002年4月3日
  许可证号:港2-00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
  大厦17楼1713室
  邮编:518033
  电话:(0755ぉ3292323传真:3292383
  五、天津代表处
  34.简家骢律师事务所天津代表处
  FREDKANTIANJINGOFFICE
  首席代表:简家骢(FredKanぉ
  原批准日期:1998年2月10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4号
  地址:天津市南京路75号国际大厦7楼701室
  邮编:300050
  电话:(022ぉ23139761/2传真:(022ぉ23139763
  六、福州代表处
  35.卓黄纪律师事务所福州代表处
  MICHAELCHEUK,WONG&KEEFUZHOUOFFICE
  首席代表:纪华士
  原批准日期:2000年6月8日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8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港字2002第1-0025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1号国贸广场
  15层F单元
  邮编:350001
  电话:(0591ぉ7612393传真:(0591ぉ7612181
  七、成都代表处
  36.胡百全律师事务所成都代表处
  P.C.WOOCHENGDUOFFICE
  首席代表:郑慕智(ChengMoChi,Mosesぉ
  核准日期:2002年1月9日
  许可证号:港1-03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308号冠城广场7楼
  电话:(028ぉ86528737传真:86528095
  网址:www.pcwoo.comE-mail:chengdu@pcwoo.com.hk
  八、西安代表处
  37.薛冯邝岑律师事务所西安代表处
  SIT,FFUNG,KWONG&SHUM
  首席代表:薛建平(Sit,KienPing,Peterぉ
  核准日期:2002年4月3日
  许可证号:港1-03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大街30号中大国际大厦
  办公楼6楼616室
  邮编:710002
  电话:(029ぉ7203203传真:7203033
  网址:www.sfks.com.hkE-mail:sfks@sfks-xian.com
  业务范围及规则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及其代表只能从事不包括内地法律事务的下列活动:
  1、向当事人提供该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法律咨询,有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咨询;
  2、接受当事人或者内地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办理在该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地区的法律事务;
  3、代表港澳特别行政区当事人,委托内地律师事务所办理内地法律事务;
  4、通过订立合同与内地律师事务所保持长期的委托关系办理法律事务;
  5、提供有关内地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
  代表处不得从事以上范围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活动或其他营利性活动。代表处不得聘用内地执业律师
  港、澳律师事务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咨询公司或者其他名义在内地从事法律服务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法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0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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