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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散装加碘日晒盐等食盐价格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10 生效日期: 2004-06-10
发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闽价[2004]商247号
省盐业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省散装加碘日晒盐等几个价格问题的请示》(闽轻盐[2004]财13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核定复合袋加碘日晒盐(纸箱)全省统一零售价格为0.90元/500克。 
  二、为有利于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的需要,各类小包装食盐在全省统一实行配送制的基础上,对每次购货量3吨以上(含3吨)且每月购货量累计达10吨以上(含10吨)的碘盐销售网点,批零差率在现行13%的基础上给予增加两个百分点的优惠,即批零差率按15%执行(统一零售价不变)。 
  三、为有利促进加工用盐企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企业加工用盐的需要,对加碘日晒盐、无碘精制盐和加碘精制盐全面实行配送制,即由盐业公司统一送货上门,除卸车费用由用盐单位承担外,其余一切费用由盐业公司负担。同时,加碘日晒盐、无碘精制盐和加碘精制盐的批发价格由现行分价区作价改为实行全省统一价格,价格水平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适当降低。具体批发价格(含税,包装物为50公斤装编织袋)核定如下: 
  (一)加碘日晒盐720元/吨; 
  (二)无碘精制盐750元/吨; 
  (三)加碘精制盐800元/吨。 
  四、本批复自2004年6月15日起执行。 
 
 
二○○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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