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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加快中部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4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11 生效日期: 2004-06-11
发布部门: 海南省
发布文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加快中部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2004年加快我省中部地区发展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2004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实施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部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帮助中部市、县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快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部地区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一)落实国家扶持政策。用好用足中央给予我省8个民族市、县比照享受国家西部政策的优惠政策,加大对中部的政策扶持力度。2004年要帮助中部地区结合“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中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滚动建设规划。省属各部门要结合规划,帮助中部地区申报一批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 
  (二)实行人才和智力对口支持。从2004年起,省直各单位和沿海市、县要与中部市、县互派1名科技人员和1名干部进行挂职交流,实施人才、信息共享工程。要逐步建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业人才定期到中部地区支援工作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中部地区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人才及大中专毕业生到中部地区发展、创业。各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为中部地区提供智力服务和人才支持。认真做好今年我省争取国家西部大学生志愿者的申报和安排工作。 
  (三)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三集中”的扶贫工作新思路,集中不同来源的扶贫资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向中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2004年中央支持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农资金、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社会事业建设资金和中海油总公司捐赠我省的教育扶贫资金等要适当向中部市、县倾斜,加大对中部地区资金投入的力度。各部门安排给中部地区的建设资金比例要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2004年安排给中部地区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总额不应少于1.7亿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2004年投入中部地区的国家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应分别不少于总额的65%、55%和35%。省财政部门要继续切块一定资金由中部市、县自主安排建设项目。 
  (四)转变扶贫开发方式。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把中部开发和扶贫工作结合起来的要求,2004年各联手扶贫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继续派出工作组下到中部地区帮扶乡镇,重点加大智力帮扶力度,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成效。中部6市、县要进一步健全扶贫投入机制,加强资金管理,集中申报项目。从2004年起,所有扶贫资金的使用都要实行公示和报账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计划要求,制定2004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加强宣传;中部市、县政府也要制定本市、县的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工作,保证顺利完成2004年省委、省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省中部办要充实省政府中部地区网站内容,扩大中部地区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招商项目的对外宣传力度。 
  二、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努力夯实中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 
  (六)积极发展乡镇经济。要帮助中部市、县因地制宜搞好城镇建设规划。依靠市场化机制,支持中部地区完善和建设一批乡镇硬化道路、供水工程、农副产品集散场所和农贸市场等公共工程。2004年先从重点中心乡镇和大集镇开始规划建设,通过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带动城镇经济发展,实现城乡互动和三产联动,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的第三产业上来。2004年要用好国家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建设资金,抓好白沙县牙叉镇续建项目和保亭县什玲镇新建项目建设。 
  (七)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加大投资力度,帮助中部地区抓好各类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完善灌溉和运输等基础设施。利用好国家扶持资金,支持琼中县扩大玉兔养殖业,加快推进保亭引种南药肉豆蔻种源开发示范工程、热带优质水果技术推广扶贫示范工程和琼中海南绿橙基地建设。支持新建一批优良种苗基地,配套完善五指山、保亭和白沙菜种基地建设。加快林业体制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造林;帮助中部山区发展白香木等名特优稀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种养业,继续结合推广农村沼气,支持农民养猪2万头,发展中部地区沼气养猪业。促进农业龙头企业进山,帮助培育本地龙头企业。在中部地区选择一些产业特色强、发展潜力好的企业作为省出口商品基地,给予政策性扶持,使之做强做大,并起示范作用。 
  (八)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城务工,扶持中部地区农村发展农技、农机和运销服务业,加大中部地区农村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有偿劳务的投入力度,设法增加农民务工性及工资性收入,争取2004年中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比上年明显增加。 
  (九)努力拉长工业“短腿”。帮助中部市、县策划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加工项目,通过多种形式对外招商引资,努力吸引国内外企业到中部地区投资开发、经营。结合山区资源优势,帮助中部市、县做好林竹、红白藤、野菜、果蔬、水产、南药、松脂、制药和小水电等地方特色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和扶持工作。支持琼中县开展水果保鲜项目前期工作,并争取年内动工兴建。指导和帮助中部地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出售、转让、兼并、联合和股份制合作等形式,重组和改制县属企业,盘活工业存量资产。2004年要从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或其他工业投资中安排一定资金,通过补助、贴息等措施,扶持中部市、县吸引民营资本盘活现有工业企业,或利用现有企业的厂房、设备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手工编织业。扶持发展农村小水电。 
  (十)推进生态旅游业发展。以中线公路全线改造贯通为契机,积极发展中部地区特有的民族风情旅游和生态旅游。继续组织专家对中部市、县旅游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合理安排全省旅游线路,积极向客源地推介中部特色生态旅游。指导和扶持七仙岭森林温泉旅游区、五指山生态旅游区和定安南丽湖风景旅游区等重点景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五指山热带雨林栈道、五指山大峡谷探险漂流、水满民族村、七仙岭温泉森林公园、百花岭瀑布等景区基础设施。帮助中部地区策划并争取启动五指山欧盟旅游项目和保亭仙龙洞、仙安石林等一批新的特色旅游景点。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中部地区“三网”改造力度 
  (十一)加强中部横向公路建设。2004年优先安排中部地区与环岛高速公路连接的横线骨架出口公路建设,加快牙叉-那大、屯昌-岭口-加积、黄竹-龙门-龙塘等公路改造进度;加大投资力度,新开工营根-和平、和平-牛漏、乌石-那大、牙叉-邦溪等出口公路改造工程。争取“十五”末期基本完成横贯中部地区的横向骨架公路的硬化改造,大幅度提高中部路网骨架公路技术水平和抗灾能力。 
  (十二)加快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结合中部地区路网建设规划和资金总盘计划,2004年继续倾斜安排中部地区县乡公路改造投资,续建完成南圣-水满、屯城-南坤、保城-六弓等公路改造工程;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什运-牙叉、屯城-加乐-金江、毛阳-番阳等一批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同时,结合交通部实施的通达工程,加大对中部地区地方公路危桥、危涵的改造力度。争取“十五”末期我省中部地区县乡公路基本消灭等外路和无路面铺装公路。 
  (十三)加大乡村道路投入。要增加投资规模,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工程,支持中部地区加强乡村道路桥涵和危险路段的改造建设。2004年安排以工代赈等各类扶贫资金6000多万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修建一批乡村道路和独立桥涵,计划修建乡村道路210公里,重点修建乡镇通行政村、行政村出口公路和改造乡村道路危险路段,适当提高山区乡村道路路面等级,不断增强中部地区乡村道路的抗灾能力。争取用4年时间,全面改造完成中部地区行政村主要道路。 
  (十四)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帮助保亭县做好毛拉洞水利枢纽工程业主重组工作,争取2004年汛期前复工建成水库大坝,并按合理工期全面完成工程建设。积极做好屯昌猫尾水库和保亭南春水库工程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中央投资建设。完成屯昌县良坡、定安县南扶、白沙县南伟、琼中县辉草、保亭县什八和五指山市抱隆等重点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和一批灌区配套改造工程,提高农田灌溉覆盖率。继续实施白沙节水灌溉示范工程,新增安排保亭节水灌溉项目。 
  (十五)抓好县城防洪工程建设。继续争取国家投资,2004年续建南渡江定城段、五指山市南圣河市区段、白沙县南叉河县城段和保亭县保城河县城防洪堤工程。力争年内按20年一遇标准建成定安、五指山、白沙和保亭的县城防洪工程。帮助琼中县开展县城防洪防涝工程前期工作,并争取年内动工建设。 
  (十六)支持城镇供水事业发展。继续帮助中部地区完善和创新城镇供水体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城镇供水建设投资来源渠道,加大中部地区城镇供水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继去年定安县城供水工程建成投产后,力争2004年新建和改扩建完成五指山、白沙、琼中、保亭和屯昌等市、县县城水厂和配套供水管网工程,新增供水能力4.5万吨/日,基本解决中部市、县县城供水设施老化和供水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十七)加大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投资力度。根据海南省2002-2004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规划,2004年主要以以工代赈资金投入为主,整合各方农村饮水建设资金,安排投资2000多万元支持中部地区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兴建拦水坝、水塔、机井和大口径井等各类农村小型饮水工程284宗,解决饮水困难村庄318个,共计解决7.4万人饮水困难,基本解决中部地区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中部市、县政府及省属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工程实施,确保农民尽快得到实惠。 
  (十八)加快农村电网建设。继续投入建设资金,配套完善中部地区农村电网输变电设施。2004年扩建中部地区110KVA变电站3座,110KV线路70公里;建设35KVA变电站4座,35KV线路46公里;改造和建设10KV线路800多公里,380V线路1000多公里。 
  四、重视基础教育建设,协调发展中部地区各项社会事业. 
  (十九)增加中小学校建设投入。继续加大中部地区中小学校舍建设和改造投入,改善基本办学条件。2004年全省计划改造D级学校危房13万平方米,其中中部地区不少于6万平方米,力争4年内消除中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支持中部地区高中扩大招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教育扶贫活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捐赠的“中海油海南教育扶贫基金”主要用于中部地区,2004年安排中部6市县各新扩建1-2所扶贫中小学校。继续实施教育“扶弱工程”,组织海口等教育水平较高的市县与中部地区之间,进行县与县、乡与乡、校与校在师资、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对口扶持。 
  (二十)扶持民族和职业教育发展。各级财政要保持中部地区职教专项经费的稳定,并有所增加。扩大寄宿制民族班规模。继续发动社会各界和省属中专学校加大捐资助学力度,帮助中部地区家境贫困的学生就读职校,提高中部地区高中教育阶段的入学率。 
  (二十一)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要做好宣传发动和各项组织工作,确保2004年中部地区“小康班”招生计划的全面落实。继续委托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等两所高校和省机电学校等6所中职校招收中部地区有志青年学习畜牧兽医、种植养殖和农村电器等实用技术,培训更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同时,结合中部地区产业重点,以热带高效农业、山区畜牧业等为主要培训内容,开展对农民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培训,2004年培训农民7万人次,其中职教讲师团巡回培训3万人次。 
  (二十二)提高农村科技应用水平。继续组织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健全科技服务网络。2004年省重点科技项目经费要按15%的比例安排用于中部科技开发。在中部地区举办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技术讲座和各类科技大集170期(场),赠送农业实用技术书籍、资料和光盘10万份。结合实施国家863智能化农业项目和科技星火信息化建设工程,在中部地区新建6-10个农业科技服务“110”和星火信息化服务点。 
  (二十三)加强农村基层卫生设施建设。今年国家和省财政安排的农村卫生建设资金,按照“三集中”扶贫工作要求,重点支持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乡镇基层卫生院建设,配套完善医疗设备装备。同时,要帮助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做好医疗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 
  (二十四)实施林业环保工程,加强中部自然保护区建设。根据天保林工程区划范围,加强琼中、保亭和白沙县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确保天保工程区158万亩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要按照生态省建设计划,结合纸浆林、“三边”防护林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安排新增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面积约15万亩。落实新建白马岭、黎母山、鹦哥岭等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工作,争取年内实施新建计划。抓好完成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二十五)加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力度。2004年继续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新增中部地区文明生态村251个。增加中部地区民房改造投资力度,力争完成民房改造2374户。加大农村“三联通”沼气池的推广应用力度,统筹资金补助建池农户,新建沼气池2万户。在中部地区选择1-2个乡镇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享受国家资金支持的小城镇要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力争申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积极推进中部地区生态示范县(市)建设,加快白沙县城垃圾处理厂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尽早开工。争取新报一批重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 
  附件:2004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海南省加快中部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4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名称 
  内容和目标 
  责任单位 
  一、加强领导工作 
  1、抓好中部规划工作 
  抓紧组织编制中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滚动规划。 
  省中部办 
  2、落实国家扶持政策 
  比照国家西部政策,组织策划并上报一批中部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省属各厅局 
  3、增加财政投入 
  安排扶持中部地区发展的各项资金不少于1.7亿元,增长6%。按规定给中部市县切块安排部分资金。 
  省财政厅 
  4、人才对口交流工程 
  从2004年起,各省直单位和沿海市县要与中部市县互派一名科技人员和一名干部进行挂职交流,实施人才、信息共享工程。建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业人才定期到中部地区支援工作的制度。研究制定有利于中部地区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人才及大中专毕业生到中部地区发展、创业。 
  省劳动人事厅 
  5、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省直有关厅局和中部市县政府要参照本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省中部办备案以备今后检查。 
  省直有关厅局、市县政府 
  6、加强扶贫工作 
  各联手扶贫单位帮扶市县要继续派出工作组下到中部地区帮扶乡镇,并完善责任制。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制度。 
  省扶贫办 
  7、中部网站建设 
  充实和加强省政府中部地区网站内容,扩大中部地区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招商项目的对外宣传力度。 
  省中部办 
  二、发展县域经济 
  8、发展集镇经济 
  (1)支持中部地区完善和建设一批乡镇硬化道路、供水工程、农副产品集散场所和农贸市场等公共工程。(2)抓好白沙县牙叉镇续建项目和保亭县什玲镇新建项目建设。 
  有关市县政府、省发展与改革厅 
  9、示范基地建设 
  (1)完成完善五指山、保亭和白沙菜种基地建设;(2)扩大琼中玉免养殖规模;(3)完成保亭引种南药肉豆蔻种源6000亩开发示范工程和热带优质水果技术推广示范工程建设;(4)新建一批优良种苗基地。 
  有关市县政府 
  10、发展林下经济 
  (1)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造林;(2)帮助中部山区发展乡土优良树种造林和林下经济。 
  省林业局、有关市县政府 
  11、发展山区种养业 
  (1)扶持贫困农民种植热带水果和其他经济作物3万亩,养家畜6万只。(2)支持中部地区发展“沼气+养猪”2万头。 
  省扶贫办、有关市县政府 
  12、培育农业龙头企业 
  (1)促进农业龙头企业进山及帮助各县培育本地龙头企业1-2个;(2)扶持发展农技、农机和运销服务业。(3)在中部地区选择一些产业特色强、发展潜力好的企业作为省出口商品基地,给予政策性扶持。 
  省农业厅、省商务厅 
  13、帮助农民拓宽增收渠道 
  (1)积极帮助中部地区培训外派出国劳务人员,启动外派劳务业务。(2)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城务工,扶持中部地区农村发展农技、农机和运销服务业。(3)在乡村道路、水利、人畜饮水工程中组织培训并开展农民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工作。 
  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以工代赈办 
  14、跟踪服务重点企业 
  帮助中部市县做好林竹、红白藤、野菜、果蔬、水产、南药、松脂等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开展琼中“海南绿橙”水果保鲜项目前期工作。 
  有关市县政府 
  15、扶持中部工业发展 
  (1)指导和帮助中部地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出售、转让、兼并、联合和股份制合作等形式,重组和改制县属企业。(2)安排一定资金,通过补助、贴息等措施,扶持中部市县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村小水电。 
  有关市县政府、省发展与改革厅 
  16、发展生态旅游业 
  帮助培训旅游管理人员;积极向客源地推介中部生态旅游;扶持七仙岭、五指山和南丽湖风景旅游区等加强管理和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策划建设新的旅游景点。 
  省旅游局 
  17、对外项目招商 
  帮助中部市县策划好项目,并通过多种形式对外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企业到中部地区投资开发。 
  省招商办、省商务厅 
  二、“三网”建设工程 
  18、县城出口公路建设 
  中部地区与环岛高速公路连接的横线骨架出口公路建设:完成牙叉-那大、屯昌-岭口-加积、黄竹-龙门-龙塘等公路改造;新开工营根-和平、和平-牛漏、乌石-那大、牙叉-邦溪等公路改造工程。 
  省交通厅、省发展与改革厅 
  19、县乡公路建设 
  续建完成南圣-水满、屯城-南坤、保城-六弓等公路改造工程;新建什运-牙叉、屯城-加乐-金江、毛阳-番阳等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改造地方公路危桥、危涵。 
  省交通厅、省发展与改革厅 
  20、乡村道路建设 
  修建乡村道路210公里,重点修建乡镇通行政村、行政村出口公路和改造乡村道路危险路段。 
  省扶贫办、省以工代赈办 
  21、农村电网建设 
  扩建110KVA变电站3座,110KV线路70公里;建设35KV变电站4座,35KV线路46公里;改造和建设10KV线路800多公里,380V线路1000多公里。 
  省发展与改革厅、省电力公司 
  22、毛拉洞水利工程复工 
  做好保亭县毛拉洞水利枢纽工程业主重组工作,争取2004年汛前复工建成水库大坝工程并按合理工期全面完成工程建设。 
  保亭县政府 
  23、水利设施建设 
  (1)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中央投资新建屯昌猫尾水库和保亭南春水库。(2)完成屯昌县良坡、定安县南扶、白沙县南伟、琼中县辉草、保亭县什八和五指山市抱隆等重点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和一批灌区配套改造工程。 
  省水务局 
  24、县城防洪工程 
  续建完成南渡江定城段防洪、五指山市南圣河市区防洪、白沙县南叉河县城防洪和保亭县保城河县城防洪堤工程。 
  省水务局 
  25、县城供水工程 
  改扩建完成五指山、白沙、琼中、保亭和屯昌县(市)城水厂和配套供水管网工程,新增供水能力4.5万吨/日。 
  有关市县政府 
  26、农村人畜饮水工程 
  兴建拦水坝、水塔、机井和大口径井等各类农村小型饮水工程284宗,解决饮水困难村庄318个。 
  省水务局、省以工代赈办、省扶贫办、有关市县政府 
  四、社会事业 
  27、中小学校舍建设 
  (1)改造中部地区学校危房6万平方米。(2)支持高中扩大招生基本建设。(3)中部地区民族市县寄宿制小学和初中民族班规模分别扩大至240人和300人;民族杂居县寄宿制民族班规模分别扩大至120人和150人。 
  省教育厅 
  28、教育“扶弱”工程 
  组织海口等教育水平较高的市县与中部地区之间,进行县与县、乡与乡、校与校在师资、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对口扶持。 
  省教育厅 
  29、职业教育建设 
  (1)发动社会各界和省属中专学校捐资助学,帮助中部地区家境贫困的学生就读职校。(2)委托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等两所高校和省机电学校等6所中职校招收中部地区青年学习兽医、种养和农村电器等实用技术。 
  省教育厅 
  30、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计划培训农民7万人次,其中职教讲师团巡回培训3万人次。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31、农业科技推广 
  举办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和讲座150期、科技大集20场,赠送农业实用技术书籍、资料和光盘10万份。新建6-10个农业科技服务“110”和星火信息化服务点。 
  省科技厅 
  32、农村基层卫生院建设 
  重点支持11个贫困市县乡镇基层卫生镇建设,并配套完善医疗设备装备。帮助贫困市县做好医疗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 
  省卫生厅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33、退耕还林工程 
  结合纸浆林建设与城边、路边和水边“三边”林建设,新增退耕还林约15万亩。 
  省林业局、有关市县政府 
  34、天然林保护工程 
  保护琼中、保亭、白沙天然林120万亩,护林育林240万亩。 
  省林业局 
  35、自然保护区建设 
  争取年内实施新建黎母山、鹦哥岭、白马岭等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林业局 
  36、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完成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37、文明生态村建设 
  新建文明生态村251个,其中:定安县65个,屯昌县66个,琼中县40个,白沙县31个,保亭县30个,五指山市19个。 
  省精神文明办 
  38、推广农村沼气工程 
  新建农村“三联通”沼气池2万户。 
  省农业厅 
  39、民房改造工程 
  完成中部民族市县民房改造2374户。 
  省民宗厅 
  40、生态示范城乡建设 
  在中部地区选择1-2个乡镇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积极推进中部地区生态示范县(市)建设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市县政府 
  41、城镇环境设施建设 
  (1)开展白沙县城垃圾处理厂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2)新报一批重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 
  有关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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