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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06 生效日期: 2004-08-06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男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渝八中[2004]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改造后的男生宿舍6人间,符合渝价[2002]512号文件中第二类学生宿舍的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二类学生宿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1.6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350元。 
  2.学生宿舍水、电表必须入室,入住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宿舍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2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4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二○○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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