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发改投资[2005]18号
宁德市计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计投资[2005]1号)、省工程咨询总公司的评估报告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处理医疗废弃物,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原则同意建设宁德市医疗废弃物处置工程。
二、该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采用焚烧处理工艺使用往复式炉排焚烧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焚烧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医疗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等。
三、同意该工程选址于福安市赛岐镇深瓮里山坳处。
四、近期工程投资估算为1269.08万元。
五、项目的勘察设计和建设应实行招投标,具体招标方式待产业化招商后再另行核准。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并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