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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27 生效日期: 2004-10-27
发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各旅行社: 
  10月24日,由北京环球世纪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26名游客前往昆明石林游览,当旅游车行至石林景区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致使5名游客当场死亡,21名游客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旅游局于长江局长当即要求旅行社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做好游客的善后事宜。北京环球世纪旅行社的领导当晚搭乘夜航班机,赶赴昆明处理此事。为了做好旅行社的交通安全工作,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市旅游局再次强调: 
  一、各旅行社在京或外地租用旅游运营车辆时,要求旅游汽车公司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运营证,信誉良好,能提供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配备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司机。 
  二、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游客的交通安全,旅行社使用自备的有旅游运营证的车辆时,要选派有经验、技术过硬的司机,经常对司陪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开斗气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禁止酒后驾驶,切实提高司陪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游客的安全。 
  三、为维护游客和旅行社的利益,各旅行社必须办理旅行社责任险。各旅行社在组团时尽可能动员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四、各旅行社要认真吸取此次交通事故教训,分析并查找本单位交通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做好游客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在京或赴外地游览的安全。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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