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4]9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省铁路建设和运输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相关职能、机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正福(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包克辛(副省长)
张群山(副省长)
成 员:赵家兴(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金隆昆(省经贸委副主任)
周忠良(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曾家良(铁道部株六复线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何明新(铁道部渝怀铁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漆宝瑞(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院长)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先耕(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李在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秉清(省建设厅副厅长)
程孟仁(省交通厅副厅长)
黎 平(省水利厅副厅长)
金小麒(省林业厅副厅长)
刘毓文(省国税局局长)
高嘉鸣(省地税局副局长)
熊际翎(省环保局副局长)
兰开锋(贵阳铁路分局局长)
廖新和(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李 忠(贵阳市副市长)
刘 明(遵义市副市长)
叶文邦(六盘水市副市长)
韦 林(安顺市副市长)
吴 军(黔南自治州副州长)
梁承样(黔东南自治州副州长)
曾庆忠(黔西南自治州副州长)
赵英旭(毕节地区常务副专员)
游明进(铜仁地区副专员)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支援铁路建设和铁路货物运输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协调处理我省铁路建设、铁路货物运输以及相关铁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对铁路建设规划和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等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进行研究。
(四)指导和监督铁路运输计划的执行,对铁路运输各环节之间需要由省出面协调的问题进行协调。
(五)对铁路建设单位与地方之间需要省出面协调的问题进行协调。对铁路建设和铁路货物运输需要由省出面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的问题进行协商。
(六)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置
领导小组分设铁路建设办公室和铁路运输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赵家兴兼任,副主任由袁周(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担任;铁路运输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金隆昆兼任,副主任由吴勇(省经贸委副主任)担任。两个办公室的职责由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