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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跨省级行政区域油、气田油、气资源补偿费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10-11 生效日期: 1994-10-11
发布部门: 地质矿产部
发布文号:

山东省地矿局、河南省地矿局:
  河南省地质矿产厅和山东省地质矿产局关于申请征收跨省级行政区域油田油、气资源补偿费的请示(豫地字(1994)198号、鲁地发字(1994)125号)收悉。
   中原石油勘探局文明寨油田位于河南省清丰县瓦屋头乡和山东省莘县大张乡、古云乡;卫城油田位于山东省莘县古云乡和河南省濮阳县柳屯乡、户部寨乡。根据国务院第150号令《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  条规定,部授权山东省地质矿产局负责征收文明寨油田石油、天然气资源补偿费;授权河南省地质矿产厅负责征收卫城油田石油、天然气资源补偿费。两省各应得资源补偿费比例问题另行通知。
   中原石油勘探局所属其他油、气田的石油、天然气资源补偿费应向油、气田所在省地方政府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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