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深圳市“法国文化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1 生效日期: 2004-11-11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协助做好“法国文化年”在我市举行的各项活动,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市政府于2004年11月11日(深府办〔2004〕206号)决定成立深圳市“法国文化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闫小培 
  副组长:余伟良、陈威(市文化局) 
  成 员:宣柱锡(市委宣传部)、李长弓(市教育局)、王剑平(市公安局)、孙文荣(市公安局)、伍秀琼(市财政局)、赵鹏林(市规划局)、刁铁军(市文化局)、谢成梁(市外办)、杨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刁铁军同志兼任。“法国文化年”在我市举行的各项活动结束后,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