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11月23日(深办〔2004〕74号)决定,成立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白天(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宝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道行(副市长)
成 员:毛晓碚(市总工会副主席)、李长弓(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先锋(市民政局副局长)、郭玉(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李廷忠(市财政局副局长)、黄造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育民(市卫生局副局长)、柏立新(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由毛晓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