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4]17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自治区矿业发展的领导,促进矿业经济发展,推进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和工业化进程,自治区决定成立矿业开发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矿业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金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艾力更·依明巴海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田建荣自治区地矿局局长
成员:于欢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热依汗·玉素甫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郝雅风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弯海川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袁进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骆建新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李自生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曾小刚自治区地矿局副局长
魏山峰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王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张铭洲新疆电力公司总经理
二、自治区矿业开发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研究制定自治区矿业开发规划和重要政策;研究决定和协调自治区矿业开发重大事项;决定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指导和支持相关地区和相关企业依据自治区的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矿业经济;引导区内外地质勘查单位做好前期工作,促进自治区矿业开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自治区矿业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地矿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田建荣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地矿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