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民行批(1996)88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福泉县设立福泉市的请示》(黔府呈(1994)14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福泉县,设立福泉市(县级),以原福泉县的行政区域为福泉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福泉县设立福泉市的请示》(黔府呈(1994)14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福泉县,设立福泉市(县级),以原福泉县的行政区域为福泉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