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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近日,教育部、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教育等行政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广大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孩子安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此项专项整治行动。
二、认真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和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物、构筑物。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是否牢固。紧急疏散通道、楼梯、走廊等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和及时维修。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门窗和卫生间。校园内用电、燃气和其它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三、各市对学校幼儿园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复查和复核。确实存在隐患的,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进行认真处理,彻底消除隐患。并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抽查范围不得少于当地学校幼儿园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并于2004年11月底前报省建设厅。
附件: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略)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