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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于批准《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及吊顶》图集为江西省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03 生效日期: 2004-11-03
发布部门: 江西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赣建设[2004]4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建委,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省建工集团公司,省直有关厅局: 
  由江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主编的《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及吊顶》已编制完成,经该图集审查专业组进行技术审查,省标准设计图集审定组审查通过,我厅批准为江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号为赣04ZJ506,自2004年11月25日起施行。 
  该图集由江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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