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穗建筑[2004]476号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函[2004]4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为使广大企业尽快熟悉并运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牵头做好宣传、培训及相关咨询工作。(联系人:许欣毅 ,电话:83630230)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