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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深圳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28 生效日期: 2004-06-28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市政府于2004年6月28日(深府办〔2004〕93号)决定成立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锐锋 
  副组长:蒋尊玉、邹国华(市建设局) 
  成 员:黄瑞(市建设局)、许少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黄汉宏(市发展和改革局)、李廷忠(市财政局)、庞邦和(市审计局)、洪海灵(市规划局)、黄珽(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王玉生(市工商局)、朱云生(市保税区管理局)、李新华(大工业区管委会)、戴飞欧(罗湖区政府)、张耀先(福田区政府)、谢建民(南山区政府)、何学文(宝安区政府)、郭雨蓉(龙岗区政府)、肖更平(盐田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我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日常协调工作。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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