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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宗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28 生效日期: 2004-07-28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本所将于2004年8月2日起,正式使用大宗交易系统办理大宗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拥有本所席位的会员机构均可申请大宗交易用户资格; 
  二、会员单位申请大宗交易用户,须由会员授权代表统一通过本所网站"业务在线"办理; 
  三、会员单位参与大宗交易,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和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规范内部大宗交易用户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大宗交易的正常进行; 
  四、大宗交易时间为每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系统运行时间为每交易日的14:30-16:00; 
  五、大宗交易系统接入网址为: 
  (1)通过DDN和拨号连接的用户请访问地址https://172.40.1.238:7021/ 
  (2)通过总部接入的用户请查阅双向通信程序配置中的通信服务器地址,如果通信服务器地址为172.40.3.xxx,请访问https://172.40.3.238:7021/;如果通信服务器地址为172.40.4.xxx,请访问地址https://172.40.4.238:7021/ 
  六、大宗交易系统有关业务要求、系统功能等资料请查阅《大宗交易业务培训讲义》(可在本所网站www.szse.cn→“会员/机构”→“会员之家”→“网上学校”→“培训课程”处下载); 
  七、大宗交易系统上线后,原人工办理方式不变,没有开通大宗交易用户资格的会员机构仍可通过人工办理方式进行大宗交易。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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